2005年2月7日,星期一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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贪吃天价动物的毛贼赔出天价
本报记者 陈晓青 通讯员 刘红新

  本报讯 近日,象山县连续发生了两起谗嘴毛贼偷吃天价羊、天价狗,最终惹出巨额赔偿的案件。虽然赔出了天价,但这几个事后才恍然大悟的人仍真心感谢检察院,庆幸自己逃脱了牢狱之灾。
  翁某和王某系象山某镇无业游民。2004年12月26日晚,两人在该镇的波尔种羊研究基地窃得山羊一头,当夜宰杀烹煮饱餐一顿。10天后,意犹未尽的两贼再次从山羊培育基地偷出一只打了牙祭。据鉴定,被偷的两只山羊为进口种羊,每只价值1万元。
  无独有偶,2005年1月24日晚,该县村民把一条长得很奇异的小狗当成野狗吃了。经鉴定,此狗是英国进口的帕尔登猎犬,价值近2万元。
  对于此类案件的定罪,起初象山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存有不少争议。有人认为,盗贼给失主造成如此重大损失,罪不可恕。也有人认为,盗贼并不知道被盗动物竟值“天价”,结果超出意料之外,其主观恶性并没有达到定罪的标准,涉案动物只能按一般肉价估算。最后,参照“天价葡萄案”的先例,检察院决定对上述涉案人员不追究刑事责任。据悉,翁某等3人均已按照动物的原价进行了赔偿。